招标信息 发布日期:2018-10-07 阅读次数:2376
稷山县民用洁净煤供应企业公示 |
2018-09-30 18:23 |
根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厅《落实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晋煤科环发〔2018〕320号)、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民用洁净煤供应企业建设的通知》(运政办公电〔2018〕7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为妥善解决我县农村未完成“煤改电、煤改气”区域居民冬季取暖问题,经初步筛选,确定了我县第一批民用煤合格供应企业,现公示如下。公示企业所销售的散煤必须符合洁净煤供应要求(灰分小于16%,硫分小于1%),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359-5524228。
附:稷山县民用洁净煤供应企业名单(第一批)
稷山县散煤专项整治领导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