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发布日期:2018-10-08 阅读次数:2305
晋江市晋兴职业中专学校对学生公寓空气能热水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数量、规格型号、服务、技术指标及交货期等:详见“晋江市晋兴职业中专学校学生公寓空气能热水设备采购项目一览表”;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预算价约为人民币大写(壹拾柒万玖仟伍佰元整)(¥:179500元),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为无效标的。
二、投标人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并在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为保证能及时响应需求和售后服务,泉州地区以外的投标人必须在泉州地区境内设有分公司或自行设立的售后维修服务部,且自行设立的售后维修服务部的企业法人与投标人的企业法人应一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8年9月30日起至2018年10月11日在“中国晋江”(网址:jjedu.jinjiang.gov.cn)及校务公开栏上发布。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招标文件公告报名期限2018年9月30日起至2018年10月11日内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5:00~17:30时(北京时间),至泉州市晋兴拍卖有限公司(地址:晋江市和平中路华泰大厦7楼E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未按规定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时应接受资格审查,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五、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以现金形式提交人民币3000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不接受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组成和密封(相关文本格式报名时领取)
(一)投标书[投标报价应包括:设备价(包括硬件、软件)、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运输费、安装费(包括损耗、额外材料等)、保险费、安装、技术培训费、各种税费等]。
(二)报价清单表
(三)投标承诺书
(四)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除外)复印件(特种设备还要提供企业生产或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五)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在包封袋中,包封袋上应写明本采购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单位名称,包封袋的密封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6日上午9:30前(北京时间)(招标人将在截止时间前半个小时开始签收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晋江市和平中路华泰大厦7楼D室泉州市晋兴拍卖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八、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晋江市和平中路华泰大厦7楼D室泉州市晋兴拍卖有限公司。
九、中标人的确定
本招标项目以物资预算书或市场询价结果为依据,确定招标最高控制价,在最高控制价以下采用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
十、付款办法
在产品全部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
十一、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十二、违约条款
(一)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中标人未能在公示满后7日内签订合同;
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给招标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二)若中标单位无故不按时交付货物或送达的货物不符合招标要求的,在招标单位发出通知书还未整改的,将取消中标资格。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晋江市晋兴职业中专学校
委托单位联系人:曾老师,电话:13799217543。
招标代理:泉州市晋兴拍卖有限公司,联系人:小林,电话0595-85666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