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发布日期:2018-10-07 阅读次数:2490
平泉市公辅机构取暖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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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09-30 |
采购项目编号:pqsp201855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人名称:平泉市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 :平泉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辉 13831438580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金帅 15233488881 采购预算金额:6260118.64 采购用途 : 对全市58所乡镇政府、公辅机构、中小学冬季取暖“煤改电”建设运营,取暖建筑面积暂定10.6万㎡,要求使用符合我省节能环保目录的电取暖形式替代燃煤锅炉供暖,改造完成后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用户室内采暖温度标准(18℃±2℃) 项目实施地点 :涉及平泉市乡镇政府、公辅机构、中小学共计58所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经营范围需包括集中供热及新能源供热技术与产品开发、销售、运营、服务; 2.2 具有经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3 2018年度依法缴纳税收证明(须提供连续三个月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和2018年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须提供连续三个月参保人员缴费明细信息表或社保局出具的证明材料等)的相关材料; 2.4 具有至少1个以上的供热建设、运营项目,供热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 2.5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6参加政府竞争性磋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本次竞争性磋商不邀请联合体供应商。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8-09-30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8-10-12 时刻说明:上午9:00至下午17:00 投标截止时间:2018-10-18 15:00 开标时间:2018-10-18 15:00 开标地点: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1月1日安装调试完毕并正式供热运行。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磋商文件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15233488881 备注:/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