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发布日期:2018-01-29 阅读次数:2802
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总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总医院热水器采购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总医院热水器采购
项目编号:TYWZB-2018-01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50932888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总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西二环北路15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雷先生 1350932888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陈 0591-83712303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大自然文化创意园1栋4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品目号 |
品目名 |
数量 |
单价限价 (元) |
主要技术规格要求 |
最高限价 (元) |
交货时间 |
采购 单位 |
一 |
热水器 |
1-1 |
热水器 (60升) |
166 |
2000.00 |
详细技术参数要求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报价人须知附件B |
389000.00 |
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福州总医院 |
1-2 |
热水器 (100升) |
10 |
3000.00 |
||||||
1-3 |
即热式 热水器 |
3 |
9000.00 |
||||||
备注:如若使用安装辅材,按中标品牌厂家在市场内安装辅材收费标准下降10%结算,须出具其它单位或企业的结算清单。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凡有能力提供本询价通知书所述项目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2.报价人应提供其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附在响应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请各报价人认真研读本须知一、说明(3.3条)】3.报价人应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导致投标无效。3.1报价人资格证明文件:3.1.1报价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1.3报价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1.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报价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3.1.5报价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3.1.5-1本本企业财务状况报告;3.1.5-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3.1.5-3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3.1.5-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1.5-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1.5-6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4.本次采购产品为强制3C、节能产品,投标人需提供最新一期产品3C认证证书及节能产品清单所在页标识注明。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报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三、报名和审查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8.9 万元(人民币)
报名时间:2018年01月29日 11:00 至 2018年02月0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大自然文化创意园1栋4层)
审查时间(审查资质的时间):2018年02月06日 15:00
审查地点(审查资质的地点):福州总医院(福建省福州市西二环北路156号)开标大厅
四、开标时间:2018年02月06日 15:00
五、询价方式和询价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2018年01月29日 11:00 至 2018年02月0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询价文件地点:
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大自然文化创意园1栋4层)
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询价文件文件售价:
50.0
六、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2月06日 14:30 至 2018年02月06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福州总医院(福建省福州市西二环北路156号)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1、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1.1发售询价通知书时间: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18年01月29 日起至2018 02月0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询价通知书。逾期未购买询价通知书的视同自动放弃参与投标。
1.2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购买询价通知书的潜在报价人将失去报价资格。
1.3询价通知书(纸质版/电子版)售价50元,纸质版与电子版询价通知书成套发售,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异地购买标书者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告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文件购买人的公司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及邮箱地址一并标注后发到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fjxxzb@163.com)。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账户一览表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院务部 |
开户银行:工行福州市八一七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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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1402033809026704096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