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发布日期:2018-07-12 阅读次数:2132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清洁能源取暖替代分散燃煤采暖项目节能型电采暖设备采购及安装入围 采购项目编号:Z130900181141
采购人名称:沧州市新华区发展改革局 | |
采购人地址:沧州市新华区维明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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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昕源酒店5楼520房间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韩向冲 17703189995 | |
采购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 | |
采购内容:A包:蓄热式电暖器;B包:直热式电锅炉;C包:直热式电暖气; D包:空气源热泵采暖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含用户电表以下线路改造)及售后服务;计划区域内约6000户居民,实际增减据实调整。 本次采购的设备包括:碳晶板电墙暖、石墨烯电墙暖、蓄热式电暖器、直热式电锅炉、空气源热泵采暖系统、远红外多功能家居式采暖器(炉)、电激活相变潜热节能散热器、镍铬合金电墙暖。 | |
项目实施地点:沧州市新华区 |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A包、B包、C包、D包、):(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2)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搜索企业名称,在页面上点击“信息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及提供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该证明需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打印查询结果)。 (3)具有有效期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包含本项目相应的生产制造或经营范围)、2017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障中心出具的缴费证明、所投产品必须具有2018年度产品责任险(保单)、具备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报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4)供应商同时应具良好的商业信誉、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和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 (5)节能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以上是该项目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凡具备以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均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市场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后,在“文件下载”中下载正式文件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网上下载 |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公开发售 | |
招标文件售价:600.0元 |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07月13日至2018年07月19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 |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07月19日 17:00:00 | |
开标时间:2018年08月06日 09:30 | |
开标地点: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八室 | |
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9月10日前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工作 |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 |
备注:特别提示:投标人投标时,应按“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网址://www.hebggzy.cn)通知公告中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要求首先完成“注册登记”流程,否则无法办理业务。该账号每个单位只能申请一次,首次注册后,应及时修改密码并派专人保管,以便后续业务的办理。 | |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