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吉林市、辽源市、白城市、珲春市、延吉市、敦化市、龙井市、安图县、桦甸市、梨树县、伊通县、洮南市、抚松县、靖宇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能源局等部门关于推进电能清洁供暖实施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7〕49号)及《吉林省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2017-2021年)》中关于推进可再生能源供暖的重要精神,全面了解我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提升全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的管理水平。经研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拟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组成调研组,于2018年6月-11月开展清洁取暖有关工作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调研内容:了解当地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运行情况(包括清洁取暖运行效果、运行费用、地下水回灌、地下水温度、地下水水位的变化、土壤温度变化、污水源热泵取能后对市政污水的影响等情况),可再生能源供暖工作现状、好的经验、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思路、下一步工作打算及有关建议。
调研形式:与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供热主管部门及省级示范示范项目建设单位、供热运营单位进行座谈,实地考察省级示范项目并听取采暖用户意见。
时间安排:调研时间为6月中旬-11月中旬,具体行程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供热主管部门及可再生能源供暖(制冷)项目建设、运营等相关企业负责同志参加调研,按照调研内容准备书面汇报材料,并组织当地示范项目建设单位、供热运营单位提前填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情况调查表 ”(附件2)。
(二)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地住建部门要积极配合,安排专职人员做好调研组和企业之间的对接工作,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工作,杜绝虚报、错报等弄虚作假现象,保证调研结果客观公正。
(三)联系方式
建筑节能科技处 王 雷 0431-82752569 13844868777
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石俊龙 13894859977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