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发布日期:2018-10-12 阅读次数:2577
招 标 公 告
(资格后审)
1、东台市公安局的东台市看守所空气能热水机组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2、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东台市看守所 (2)项目规模:约21万元
(3)质量要求: 合格 (4)工 期:20日历天
3、本招标项目共分 一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东台市看守所空气能热水机组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完成招标人要求的和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全部施工内容。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获得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经济实体,从事所投产品的生产或销售。
5、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投标申请人可于二○一八年 十 月 十一日 九 时至二○一八年 十 月 十四 日十八时到东台市公安局303室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15722590718。
7、其他:本项目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8日15时00分,地点:东台市公安局三楼会议室。
二○一八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