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发布日期:2018-09-21 阅读次数:2131
汾阳市演武镇卫生院超低温空气能机组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公告
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受汾阳市财政局及用货单位的委托,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拟采取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方式对汾阳市演武镇卫生院超低温空气能机组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谈判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编号:汾政采(2018) J 25号
二、项目名称:汾阳市演武镇卫生院超低温空气能机组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
三、采购内容:
超低温空气能机组:数量为4(备1),制热量140kv/输入功率39.6kv。
(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四、合格谈判人要求:
1、合格谈判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正式授权的代理商;
2、谈判人必须是已在工商税务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格供应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前六个月的纳税凭证,2018年度社保凭证);
5、投标人或代理商代理的厂家具有《全国工业产品许可证》、ISO9001认证、ISO14001认证、《企业健康管理体系证书》、风冷涡旋机组CRAA证书、投标单位具有机电安装三级资质、信用中国网站投标人查询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报名要求:
1、凡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提供通过有效年检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全国工业产品许可证》、机电安装三级资质、ISO9001认证、ISO14001认证、《企业健康管理体系证书》、风冷涡旋机组CRAA证书、信用中国网站投标人查询记录、纳税证明、社保证明、财务审计报告、法人代表授权书、参加投标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合格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以上资质证书的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在领取标书时需交纳投标保证金7000元。保证金以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收款单位: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汾阳市支行,账号:0509016209026444187
3、采购预算价:700000元。
4、合格投标人在开标资质前审时必须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投标。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19日至2017年9月21日
2、开标时间:2018年9月27日上午9:00
3、地点: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358-3337032
届时未按时签到的示为自动弃权。
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