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发布日期:2018-09-21 阅读次数:2619
常州市金坛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太阳能热水系统项目采购公告
【发稿时间 :2018-09-18】
坛教政采公招:TJZC2018-GZ013号
受常州市金坛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委托,金坛区教育局装备中心现就常州市金坛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太阳能热水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活动。
一.招标项目及编号:
项目名称:常州市金坛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太阳能热水系统项目;
招标编号:TJZC2018-GZ013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该项目采购预算价25万元。本次工程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基本实现太阳能热水要求,主要设备包括太阳能热水设备+空气能热泵设备(辅助设备)、
本次招标推荐品牌为:而今、龙泉、福万家、星亚阳光、荣事达、太阳雨、四季沫歌等知名品牌(仅接受原厂产品,不接受贴牌代工)
三.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
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要求参加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太阳能设备制造或销售能力的国内企业;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
3.投标单位若为代理商,具有品牌太阳能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函;
4.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盖章有效);
5.代理商和制造商均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上截图分别打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报名时提供上述文件复印件盖章装订成册。
注:上述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缺项则视为报名不通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上报名材料仅作为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的依据。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9月18日—9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5楼0510室(金坛区清风路1号)。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10月9日下午15∶00—15∶30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5楼0503室(金坛区清风路1号)。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韩先生;联系电话:13921001186;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519-82892019。
七.标前答疑及现场勘察:
本项目不组织集中答疑。各投标单位如对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有疑问,请于2018年9月26日下午16∶00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送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5楼0510室,答疑回复时间:2018年9月27日下午17∶00前,统一回复标书获取人邮箱。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书面疑问的,则视为无疑问。
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招标人有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通知所有投标人。招标人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投标单位自行组织踏勘现场。联系人:韩先生;联系电话:13921001186。
八.其它说明: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千元整;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天以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拒绝以个人名义缴纳;收款单位: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政府非税收入专户;银行账号:32001626436051229701;开户银行:建行金坛营业部。如投标单位报名不通过,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
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不退。
3.中标单位的履约保证金(现金):中标金额的10%。
4.付款方式:安装完毕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至合同总价的90%,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不计息)。
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装备中心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