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发布日期:2018-09-19 阅读次数:2450
开标时间:2018年09月30日14时00分
项目名称:主城区散煤清零煤改电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099830110001
项目联系人:薛浩
项目联系电话:0310-8255999
采购人:峰峰矿区临水镇人民政府行政支出
采购人地址:峰峰矿区内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0-5199876
代理机构:河北泽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东环北路133号江泉大厦16层160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0-8255999
预算金额:73.566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09月30日14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09-18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09-25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邯郸市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侧(峰峰矿区滨河路188号)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服务区(二楼北厅)第1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条件要求;(2)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参与投标报名的一、二标段企业均须携带以下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红色公章(不接受彩色扫描件及传真件;章印不清,不予受理):(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供应商仅提供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3)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4)近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提供2017年度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6)投标人须为生产厂家并提供国家强制3C认证证书或CQC证书; (7)所投产品必须具有2018年度产品责任险(保单)且有效期涵盖2018年12月31日;具备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8)需提供峰峰矿区维修站点的有效证明或中标后成立峰峰矿区维修站点的承诺书; (9)参加政府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 11、投标报名时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被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打印页为准,查询时间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时间以后;(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的书面声明。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1批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技术规范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